國家發展改革委19日公布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首批措施,包括落實電網清費政策、推進區域電網和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改革、進一步規范和降低電網環節收費、臨時性降低輸配電價等。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降低電網環節收費和輸配電價格,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分兩批實施降價措施。第一批降價措施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自2018年4月1日起執行。
首批降價措施包括,全面落實已出臺的電網清費政策,督促電網企業組織清退已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臨時接電費,減免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政策性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推進區域電網和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改革,將降低部分用于核減相關省份輸配電價。進一步規范和降低電網環節收費,提高兩部制電價靈活性,全面清理規范電網企業在輸配電價之外的收費項目。將省級電網企業已核定的規劃新增輸配電投資額轉為用于計提折舊的比例由平均75%降至70%,減少本監管周期定價成本,并相應降低輸配電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