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函
環辦宣教函[2018]142號
關于環保系統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存在“零發稿”或久未更新情況的通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
2017年12月底,隨著所有地市環保部門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開通,全國環保系統新媒體矩陣(以下簡稱矩陣)構建完成。矩陣以“生態環境部”微博、微信公眾號(以下簡稱兩微)為龍頭,包括省級、地市級環保部門的兩微各422個,其中有各省(區、市)環保部門兩微各31個,地市級(含15個副省級城市)環保部門兩微各334個,北京、天津、上海、重慶4個直轄市所轄區(縣)環保部門兩微各57個。
為促進各地環保兩微加強管理、提升質量,我部近期對兩微賬號進行了檢查梳理,查驗日常發稿情況特別是重點稿件轉發情況。檢查發現,各省(區、市)和大部分地市環保部門兩微運行狀況良好,但也有部分地市環保部門兩微未按要求轉發重點文章,特別是存在“有平臺無運營”“零發稿”或久不更新的現象。
現將環保兩微“零發稿”或久未更新情況(截至2018年4月2日)通報如下。
一、自開通之后“零發稿”的微博、微信公眾號
內蒙古“阿拉善環保”、湖南“長沙環保”“婁底市環境保護”、廣東“陽江市環境保護局”、四川“宜賓市環境保護局”“甘孜州環境保護局”、貴州“六盤水市環境保護”、甘肅“金昌市環境保護局”、新疆“克拉瑪依環境守衛者”“喀什地區環境保護局”等10個微博賬號自開通之后“零發稿”。
黑龍江“七臺河市環境保護局”、貴州“黔南環保V”、西藏“阿里地區環境保護局”“林芝環境保護局”、甘肅“蘭州環保”“武威環保”“酒泉環境保護”“臨夏州環保局”、寧夏“中衛環保”、新疆“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環境保護局”“喀什地區環境保護局”等11個微信公眾號自開通之后“零發稿”。
二、久未更新的微博、微信公眾號
遼寧“丹東市環境保護局”微博2013年1月22日之后未更新。吉林“松原市環境保護局”微博2014年10月30日之后未更新。內蒙古“綠色-赤峰”微博2015年6月8日之后未更新。河南“周口市環境保護局”微博2016年2月4日之后未更新。湖南“岳陽市環境保護局”微博2016年12月15日之后未更新。此外,內蒙古“巴彥淖爾環保90”“包頭環保”“二連環保”、湖南“郴州市環境保護局”“張家界市環保”“湘西自治州環境保護局”、四川“阿壩州環保”、福建“莆田環境”、北京“環保通州_837”、廣東“梅州市環境保護局”等10個微博超過2個月(最長時間超過15個月)未更新。
山東“濱州環保”“濰坊環境保護”、天津“寧河環保”、廣西“玉林市環境保護局”、北京“門頭溝環保”、河北“保定市環境保護局”、山西“長治環保發布”等7個微信公眾號超過1個月(最長時間超過14個月)未更新。
三、有關要求
(一)按照國辦和我部關于政務新媒體建設相關要求,進一步提高認識,落實開辦主體責任,及時發布政務信息,用好管好兩微平臺,切實解決開而不管、更新慢、無序發聲、敷衍了事等問題。
(二)對于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中央領導同志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重大決策部署,及時安排兩微等新媒體轉發中央主要媒體相關報道。
(三)對于我部出臺的重大環境政策、部黨組重要工作部署、部主要領導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重要意見和部署、部例行新聞發布會等重要內容,應按要求及時安排兩微等新媒體轉發“生態環境部”兩微信息或相關媒體報道,確保重點政務信息實現全國環保系統新媒體矩陣上下聯動、整體發聲。
(四)請將本通報轉發至相關地市(含區縣)人民政府及環境保護局,并督促相關環保部門進行整改。
下一步,我部將進一步加強工作指導并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繼續加強檢查督導,每季度對環保系統新媒體矩陣運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梳理,對于“有平臺無運營”、久不更新、轉發重點信息落實不到位的兩微通報批評,對于管理規范、運營良好、內容發布及時得當、表達方式得體的兩微通報表揚。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