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4日電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蒙古、藏、維吾爾、哈薩克、朝鮮、彝、壯等7種少數民族文字單行本已由中國民族語文翻譯局翻譯,民族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向全國公開發行。
關鍵詞:憲法,單行本,出版責任編輯:陳美冉
新華社北京4月24日電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蒙古、藏、維吾爾、哈薩克、朝鮮、彝、壯等7種少數民族文字單行本已由中國民族語文翻譯局翻譯,民族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向全國公開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