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在中國民航局官網上看到一份由民航局政策法規司發布的《民航特定嚴重失信人名單(旅客)公示》:依據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記錄,下列人員因為實施違反《關于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規定的行為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擬被列入民航特定嚴重失信人名單記錄。
根據今年5月1日起生效的《意見》,使用偽造、變造或冒用他人乘機身份證件、乘機憑證的;強行登占、攔截航空器,強行闖入或沖擊航空器駕駛艙、跑道和機坪的;強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毆、尋釁滋事,故意損壞、盜竊、擅自開啟航空器或航空設施設備等擾亂客艙秩序的;在航空器內使用明火、吸煙、違規使用電子設備,不聽勸阻的等9種行為將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并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
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9種行為:
一是編造、故意傳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虛假恐怖信息的;
二是使用偽造、變造或冒用他人乘機身份證件、乘機憑證的;
三是堵塞、強占、沖擊值機柜合、安檢通道、登機口(通道)的;
四是隨身攜帶或托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危險品、違禁品和管制物品的;在隨身攜帶或托運行李中故意藏匿國家規定以外屬于民航禁止、限制運輸物品的;
五是強行登占、攔截航空器,強行闖入或沖擊航空器駕駛艙、跑道和機坪的;
六是妨礙或煽動他人妨礙機組、安檢、值機等民航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實施或威脅實施人身攻擊的;
七是強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毆、尋釁滋事,故意損壞、盜竊、擅自開啟航空器或航空設施設備等擾亂客艙秩序的;
八是在航空器內使用明火、吸煙、違規使用電子設備,不聽勸阻的;
九是在航空器內盜竊他人物品的。
被公示的失信旅客共有86人,進入“黑名單”的依據主要是全國各地公安部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處罰原因最多的為“在機場安檢中查出隨身攜帶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違禁品(藏匿仿真槍)、管制物品(藏匿刀具)、危險品(藏匿子彈和打火機)而被處以行政處罰”,占比超過一半。還有部分旅客因冒用他人乘機身份證件登機、在乘坐的航空器內吸煙、使用偽造的乘機身份證件登機、在飛機上尋釁滋事、擾亂客艙秩序而被處以行政處罰。
民航特定嚴重失信人名單(部分)
在這份86人的“黑名單”中,有一份行政處罰發生在北京。乘客趙某某,因在機場安檢中查出藏匿打火機,被北京南苑機場公安分局處以行政處罰。
根據公告信息,列入該名單的人員將被禁止乘坐民航航班,列入時間自公示期滿之日起計算,為期一年。
被公示人員如對民航特定嚴重失信人名單記錄行為或記錄的信息有異議,可在7個工作日內提出異議申請。異議申請應包括申請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異議事由、異議請求、聯系方式等。但被公示人員對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決定存在異議的,不屬于本異議受理范圍。
該公告發布時間為2018年5月23日,截至2018年5月31日,正好公示滿7個工作日。這意味著,如果沒有極特殊情況,這份包含86人的“特定嚴重失信名單”將于今日起正式生效。
呼吁多年之后,民航旅客“黑名單”終于從半遮半掩狀態,變為公開透明的定期發布,成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樣規范化、有執行力度的“黑名單”制度,也將為規范民航出行秩序,威懾任性“機鬧”行為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