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6月8日電(記者詹奕嘉)廣東省人民檢察院8日下午通報稱,廣東省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楊清仿(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日前經該院指定管轄,由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楊清仿在擔任東莞廣播電視臺副臺長、廣東省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師、副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新華社廣州6月8日電(記者詹奕嘉)廣東省人民檢察院8日下午通報稱,廣東省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楊清仿(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日前經該院指定管轄,由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楊清仿在擔任東莞廣播電視臺副臺長、廣東省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師、副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