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楊崇勇受賄一案。楊崇勇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至此,今年以來,至少已有9名中管干部受審或判刑。
2017年4月11日,中央紀委網站發(fā)布消息,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楊崇勇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2017年7月,中央紀委發(fā)布了楊崇勇被“雙開”的通報:經查,楊崇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組織紀律,辦理 假身份證件,并以此私自出境,長期向組織隱瞞本人的婚姻變化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長期借用私營企業(yè)主車輛、住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中紀委通報措辭嚴厲,稱楊崇勇身為中央候補委員,忘記入黨初心,喪失理想信念,毫無宗旨意識,私欲極度膨脹,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違法犯罪,性質十分惡劣、情節(jié)特別嚴重,損害黨的事業(yè),污染河北省的政治生態(tài),應予嚴肅處理。
在昨日的庭審中,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楊崇勇利用擔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系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06億余元。
除楊崇勇外,今年以來,還有至少8名中管干部走上了“審判席”,他們是:第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廣東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書記李嘉,江蘇省委原常委、原常務副省長李云峰,湖南省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張文雄,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文科,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裁王銀成,司法部原黨組成員、政治部原主任盧恩光和全國政協(xié)原常委、港澳臺僑委員會原主任孫懷山。
據(jù)記者統(tǒng)計,今年走上“審判席”的中管干部中,孫政才、李嘉、李云峰和王銀成已被判刑,刑期分別為無期徒刑、13年、12年和11年,其余人所涉案件目前處于擇期宣判階段。
從涉及罪名上看,他們之中絕大多數(shù)涉及受賄罪,被指控的受賄金額從870萬余元至2.06億余元。其中,張文雄、李文科兩人還涉及其他罪名:張文雄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檢察院指控,張文雄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對共計折合人民幣5158.302213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差額巨大;李文科涉嫌行賄罪——檢察院指控,2009年上半年至2011年下半年,在遼寧省委民主推薦副省級領導干部人選期間,李文科為獲得推薦為遼寧省副省長、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人選,先后給予55名遼寧省廳級以上干部人民幣、美元、購物卡等,共計折合人民幣186萬余元。
值得關注的是,在今年已受審的中管干部中,盧恩光是唯一一個單以行賄罪進入司法程序的高官,他涉嫌行賄和單位行賄罪。據(jù)中紀委通報,盧恩光年齡、入黨材料、工作經歷、學歷、家庭情況等全面造假,長期欺瞞組織;金錢開道,一路拉關系買官和謀取榮譽,從一名私營企業(yè)主一步步變身為副部級干部;亦官亦商,控制經營多家企業(yè),通過不正當手段為企業(yè)謀取利益。
附表:2018年以來已受審的落馬中管干部一覽
編號 | 姓名 | 原職 | 罪名 | 涉案金額 | 審判地 | 刑期 |
1 | 李嘉 | 廣東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書記 | 受賄罪 | 2058萬余元 | 福建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 13年 |
2 | 李云峰 | 江蘇省委原常委、原常務副省長 | 受賄罪 | 1477萬余元 | 山東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 | 12年 |
3 | 張文雄 | 湖南省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 | 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 7494萬余元 | 廣西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 | 擇期宣判 |
4 | 李文科 |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 受賄、行賄罪 | 3845萬余元 | 吉林省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 | 擇期宣判 |
5 | 孫政才 | 第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 | 受賄罪 | 1.7億余元 | 天津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 無期徒刑 |
6 | 王銀成 |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裁 | 受賄罪 | 870萬余元 | 福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 11年 |
7 | 盧恩光 | 司法部原黨組成員、政治部原主任 | 行賄、單位行賄罪 | 2074萬余元 | 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 擇期宣判 |
8 | 孫懷山 | 全國政協(xié)原常委、港澳臺僑委員會原主任 | 受賄罪 | 3975萬余元 | 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 | 擇期宣判 |
9 | 楊崇勇 |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 受賄罪 | 2.06億余元 |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 擇期宣判 |
(排序按受審時間,截止日期:2018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