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5日電(記者熊豐)內部管理扁平化、探索輔助業務社會化外包、非審判業務機構數量不超過審判業務機構數量……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級人民法院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倒排改革工期,確保按期完成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改革任務。
這是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15日召開的省以下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工作部署視頻會上獲悉的。最高法要求,要加快建立以審判工作為中心的機構設置模式和人員配置模式,鞏固司法責任制改革成果、落實新型審判權運行機制,為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提供有力組織保障。
在內設機構改革中,最高法要求精簡內設機構數量,科學設置審判業務機構,既要有利于推進審判職能優化、內部管理扁平化,也要有利于在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后實現有效的審判管理監督;整合設置非審判業務機構,探索行政職能集約化管理、輔助業務社會化外包等做法,確保非審判業務機構數量不超過審判業務機構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