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經廣東省紀委監委以及江門市紀委監委扎實工作,外逃17年的“百名紅通人員”第52號賴明敏回國投案。這是國家監委成立后、也是6月6日中央追逃辦對外發布《關于部分外逃人員有關線索的公告》后首名歸案的“百名紅通人員”。
賴明敏,又名賴敏,男,1952年4月出生,中國銀行江門分行原行長,涉嫌職務犯罪,2001年8月外逃澳大利亞。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報號碼A-175/1-2006。
據廣東省追逃辦介紹,賴明敏是繼吳權深、常征、王雁威、王林娟、孔廣生之后,廣東追回的第6名“百名紅通人員”,是廣東深入貫徹落實全國追逃追贓工作培訓班精神和全省追逃追贓工作會議精神的又一重要戰果。廣東省委高度重視追逃追贓工作,省委常委會議專題研究,省委主要領導多次聽取匯報、提出具體要求;省紀委監委領導靠前指揮、逐案督辦,始終以永遠在路上的堅定執著和不追回來不收兵的戰斗精神推動追逃追贓工作深入開展。2018年以來,廣東已追回外逃人員65人,其中國家工作人員25人,位居全國前列。
廣東省追逃辦負責人表示,賴明敏的歸案,再次表明了廣東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下一步,將進一步加大力度、窮盡辦法,只要尚有一人在逃,追逃絕不停止。廣東省追逃辦正告外逃腐敗分子,天涯海角、雖遠必追,只有徹底放棄幻想,早日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才是唯一出路。(記者/尚黎陽通訊員/粵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