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新聞發言人顧曉紅7月13日表示,7月份新增的由民航局提供的335名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嚴重失信人名單,是根據《關于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發改財金【2018】385號文件)的規定落實的。
顧曉紅表示,經過認真審查,7月2日至7月10日,民航局在“信用中國”的網站上,對2018年第2期335名民航限制乘用民用航空器的嚴重失信人進行了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民航局在7月11日將公示的335人名單記入了民航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嚴重失信人名單,并在民航局的官方網站上進行了公布,限制這些人在一年內乘坐民用航空器。
此次335名嚴重失信人被限制乘作民用航空器,主要是因為實施了以下行為并被公安機關處于行政處罰:
隨身攜帶或托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危險品、違禁品和管制物品,或者在隨身攜帶或托運行李中故意藏匿國家規定以外屬于民航禁止、限制的運輸物品,共236人。
使用偽造、變造或冒用他人乘機身份證件、乘機憑證,共61人。
妨礙或煽動他人妨礙機組、安檢、執機等民航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實施或威脅實施人身攻擊,共14人。
在航空器內使用明火、吸煙、違規使用電子設備,不聽勸阻,共10人。
堵塞、搶占、沖擊執機柜臺、安檢通道、登機口(通道)等,共9人。
占強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毆,尋釁滋事,故意損壞、盜竊、擅自開啟航空器或航空設施設備等擾亂客艙秩序,共4人。
強行登占、攔截航空器,強行闖入或沖擊航空器駕駛艙,跑道和機坪,共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