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7月18日電(記者李繼偉)記者從河北省人民檢察院獲悉,中國電信陜西省分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張洪濤(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河北省人民檢察院逐級指定管轄,由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向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洪濤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張洪濤,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保定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洪濤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