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吉林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委對松原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宇樹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宇樹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車私用,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為企業經營謀取利益。宇樹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宇樹志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背棄入黨初心,與私營企業主不正當交往,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宇樹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