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被捕,因其涉嫌丑聞的國家基金“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特別涉及他個人銀行賬戶中發現的26億令吉(6.278億美元)。
馬來西亞反腐敗委員會(MACC)周三(9月19日)在一份聲明中說,納吉布于下午4點13分在布城的MACC總部被捕。
根據總檢察長辦公室的許可,他將根據“2009年反貪污罪法”第23(1)條受到指控。
納吉布將于9月20日下午3點被帶到吉隆坡的法院。
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被捕,因其涉嫌丑聞的國家基金“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特別涉及他個人銀行賬戶中發現的26億令吉(6.278億美元)。
馬來西亞反腐敗委員會(MACC)周三(9月19日)在一份聲明中說,納吉布于下午4點13分在布城的MACC總部被捕。
根據總檢察長辦公室的許可,他將根據“2009年反貪污罪法”第23(1)條受到指控。
納吉布將于9月20日下午3點被帶到吉隆坡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