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不久前大河報報道的《人遛狗,狗傷人,人遛了》嗎?女童被鄰居家的狗咬傷鼻子,媽媽慌忙查看之際,狗主人卻牽著狗若無其事現行離開。為了找到這個狗主人,女童媽媽連續多日在所在小區張貼"懸賞啟事",經大河報報道后,狗主人的行為遭到網友譴責。
自己狗咬人后,狗主人應當承擔什么職責?8日,記者從開封市龍亭區人民法院了解到,該院近日就成功執結了一起狗狗咬人引發的案件。
2018年7月24日,四歲兒童小申在其住處附近玩耍時被兩條狗咬傷。當日,孩子被送往開封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治療,注射狂犬疫苗、狂免蛋白等共花費1072元。
經查,咬小申的兩條狗的飼養人是李某,小申的法定代理人向李某要求賠償,李某卻堅稱其并非狗主人,拒絕賠償。
小申的家長十分無奈,將其訴至河南省開封市龍亭區人民法院。法院經審理查明造成損害的兩條狗確實為李某所養,遂依法判決李某向小申賠償醫藥費1072元。判決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賠償義務,小申家人向開封市龍亭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進入執行階段后,龍亭區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李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此時,李某仍然拒絕履行,抱著僥幸心理認為此事可以不了了之。經財產查詢后,執行法官發現被執行人李某在中國銀行賬戶里存有存款,當即作出凍結裁定,并向中國銀行開封分行宋都支行發出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
11月7日,1072元賠償款被扣劃至法院賬戶。申請執行人申某的法定代理人當日辦理完畢領款手續,順利拿到1072元醫藥費。不到一周的時間,該案件被順利執結。
承辦此案法官介紹,最近,養犬傷人事件頻發,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狗主人飼養寵物狗的行為本身并無過錯,但如果只顧一己之私而置他人安危于不顧,造成他人損害,狗主人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否則,即使千方百計逃避承擔賠償責任,也逃不出法律的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