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甘肅日報》消息,近日,中央批準:胡焯同志任甘肅省委委員、常委。公開簡歷顯示,胡焯此前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委員,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自治區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
胡焯同志簡歷
胡焯,男,漢族,1963年3月生,江西永新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江西省委黨校法律專業畢業,江西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副總警監。
1981—1983年江西省人民警察學校公安專業學習。
1983—1992年江西省公安廳三處干部、科員、副科長。
1992—1997年江西省公安廳戶政處秘書科科長、副處長。
1997—2000年江西省公安廳警務督察總隊副總隊長、戶政處副處長。
(1996—1998年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政法專業學習)
2000—2003年江西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調研員、副總隊長。
(1999—2001年江西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律專業學習)
2003—2004年江西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
2004—2005年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局長。
2005—2011年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08.06任)、市公安局局長。
2011—2015年江西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正廳級)。
(2010—2011年江西財經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學習,獲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15—2015年江西省司法廳廳長、黨組書記。
2015—2018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自治區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
2018—甘肅省委委員、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