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檢網站消息,日前,天津市和平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姚增順(副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姚增順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姚增順利用先后擔任和平區海河綜合開發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和平區建設管理委員會主任,和平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和平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