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張扣扣一審被判死刑當庭表示上訴自稱看到當年打死母親的王家老三時精神崩潰律師稱將繼續為22年前舊案尋求司法救濟
張扣扣在庭審現場供圖/漢中中院
2019年1月8日上午9時許,張扣扣出現在漢中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法庭。因其父親、姐姐曾以證人身份接受調查,所以旁聽席上并沒有他們的身影。應張扣扣在庭前會議的要求,此次庭審采用了圖文直播的方式,公開庭審全過程。下午5時許,在經過近8個小時的庭審后,審判長就張扣扣故意殺人、故意毀壞財物案宣判,判處張扣扣死刑。
至于張扣扣屢屢強調的22年前舊案,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舉證質證環節,張扣扣的辯護律師曾提到,張父張福如目前已收到了漢中中院對于1996年王正軍毆打汪秀萍致死案申訴的駁回,至于2019年1月陜西高院作出的申訴駁回通知,“即使張福如收到了,也會繼續尋求司法救濟”。
庭審現場
案發后首次出現在公眾視野中
“你的姓名?”“張扣扣。”“還有其他名字嗎?”“有一個筆名,叫張小波,但從來沒有用。”1月8日上午9時22分,張扣扣出現在漢中中院直播視頻中。這應該是案發后,張扣扣第一次曝光在大眾視野之中。在此之前,僅有幾張他在派出所做筆錄、回案發地指認現場的照片在網上流傳。面對鏡頭,張扣扣顯得頗為鎮定。
根據法院直播中公開的庭前會議報告,對庭審情況進行直播是張扣扣一方提出的申請。對此,公訴機關曾反駁稱:該案系嚴重暴力性犯罪,場面血腥、殘忍,且被害人親屬曾提交書面申請,提出直播再次還原犯罪現場,對其身心、精神造成再次傷害,建議法院不予直播。最終合議庭在綜合控辯雙方意見后,選擇了在官方微博進行圖文直播這一折中方式。
在被問及對合議庭宣布的庭前會議報告有無意見時,張扣扣說:“有,為什么不把1996年案件跟2018年這個案件合并?我不是無事生非,兩個案子是因果關系。案發前我的確心里很壓抑,我經常浮現我媽當時的情況,看到老三王正軍的時候我精神處于崩潰邊緣。”
在提問環節,張扣扣介紹說,1996年母親被打死時,王正軍用木棒打了母親一下,最終導致其母親死亡,“我全程目睹了”。此后22年,王家人始終沒有就此事與張扣扣一家溝通。在張扣扣看來,王家并未因打死自己的母親而心懷愧疚,“王家對我家的態度一直是蔑視的,王校軍還挑釁我。”之所以選擇農歷大年三十下手,是因為他覺得“這是很特殊的日子”。
張扣扣回憶說,案發當天他從自己家里看到王家老三王正軍路過,于是一下子想起了母親死亡時的場景,“我腦子一下子就空白了,不受控制。”他坦誠,母親去世以后,自己的生活一直非常坎坷。選擇殺人或許也有這部分原因,“王正軍不用木棒打我媽,我媽就不會死。”
自行辯護
“我媽不死我的命運不會改變”
張扣扣的姐姐張麗波在接受調查時曾介紹,弟弟性格有點內向,“不說真心話”,2004年自己出嫁后就不怎么聯系張扣扣。2017年臘月張麗波回娘家過年,這也是姐弟倆最后一次見面。
張麗波說,張扣扣初中畢業后就去外地當了兵,2003年退伍后就在外打工。“他如果早點結婚成家了,就不會發生殺人的事情了。”
張扣扣到案后供述,這些年他輾轉多地打工,多次被騙。學挖掘機被騙學費、被戰友多次騙入傳銷組織……生活、工作的不順利,使他不再相信任何人,只相信錢。其堂妹曾表示:“張扣扣在外地打工,活得不如意,太累了。”
但張扣扣否認自己是因為對社會不滿才選擇行兇。在自行辯護階段,他表示:“我堅持我的觀點。如果我媽不死,我的命運也不會因此改變,所有的一切都是王家造成的,并不是我對社會不滿,對工作不滿。”
當公訴機關在舉證質證環節提出,現有證據證實,1996年王正軍故意傷害致汪秀萍死亡的事實,并非被告人唯一的犯罪動機,“被告人近年來工作生活經歷,共同導致被告人產生了殺人犯罪的作案動機”。
律師提出
愿意當庭賠償被害人家屬4萬元
據張扣扣供述,2018年2月5日,農歷臘月二十左右,他在自家看到王正軍回來,此后每天都守在窗戶前觀察王正軍,以確定其是否在家過年。作案之前,他準備了口罩、帽子、刀、玩具槍,還準備了8個汽油瓶。其中汽油瓶是他在借了姐夫的摩托車后,分三次加了油,并于案發前一天用摩托車里的汽油制作而成。后來,這8個汽油瓶被他用掉了兩個。
事實上,張扣扣的行兇或許曾經有過被叫停的可能。張扣扣的父親張福如的證言表明,2018年2月初,張扣扣曾說過要找王自新一家,想整他們。他當時勸阻了張扣扣,“不敢干啥錯事”,父子倆為此還大吵一架。
而他的生活是否出現過轉機則不得而知。三門村二組生產隊長高某霞稱,自己曾張羅著要給張扣扣介紹對象,但被他拒絕了。
最終,悲劇發生。2018年2月15日,農歷除夕,張扣扣在自家樓上觀察到王自新、王校軍、王正軍和親戚都回到其家中并準備上墳祭祖,張扣扣戴上帽子、口罩,拿上事先準備好的刀伺機作案。在王校軍、王正軍上墳返回途中,持刀先后向兩人連戳數刀,隨后趕往王自新家,持刀對坐在堂屋門口的王自新連戳數刀,致2人當場死亡、1人重傷搶救無效死亡。
2018年12月,三名被害人家屬:69歲的母親、僅存的二兒子,以及大兒子王校軍的愛人和尚不滿20歲的女兒,向法院提出自愿撤銷本案刑事附民事部分訴訟權利,被予以準許。昨天的庭審現場,張扣扣的辯護律師提出,受張扣扣家屬委托,愿意當庭賠償被害人家屬4萬元。休庭階段,法院就此與被害人家屬進行了面談,王家大兒媳、二兒子均表示不接受賠償,也不再提起民事訴訟,并代表所有家屬強烈要求對張扣扣判處死刑并立即執行。
宣判
張扣扣一審被判處死刑
1月8日下午5時42分,庭審進行8個多小時后,漢中中院更新微博稱:“當庭宣判。”
法院認為,張扣扣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張扣扣殺人后故意焚燒他人車輛,造成財物損失數額巨大,其行為又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張扣扣不能理智對待內心仇恨,在工作、生活又長期不如意的巨大壓力下,心理逐漸失衡,遷怒于王正軍及其家人,蓄意報復殺人,選擇除夕之日持刀連續殺死王正軍、王校軍、王自新,殺人后為泄憤又使用自制汽油燃燒瓶焚燒王校軍家用小轎車,殺人犯意堅決,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依法懲處。張扣扣雖有自首情節,但依法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判處被告人張扣扣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作案工具單刀刃一把、菜刀一把,依法沒收。
張扣扣當庭表示上訴。
文/本報記者孔令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