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貴州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出臺《關于進一步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帶薪休年假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貴州省各單位主要領導應當帶頭休假,中層干部及一般職工應當認真執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各單位在統籌安排全年工作計劃的同時,應當認真安排職工休假計劃并組織實施。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正確核算未休年休假職工的工資報酬,確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年休假,又不能在本年度內調休的干部職工,應按規定發放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每應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200%支付,日工資收入按本人全年工資收入除以全年計薪天數(261天)計算。
此前,已有許多地區已出臺相關規定,要求領導干部帶頭休假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
2018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意見》明確:
健全干部待遇激勵保障制度體系,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調整機制,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完善公務員獎金制度,推進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健全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制度,做好平時激勵、專項表彰獎勵工作,落實體檢、休假等制度,關注心理健康,豐富文體生活,保證正常福利,保障合法權益。
安徽:領導干部要帶頭執行休假制度
2018年6月,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認真落實休假制度:
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執行,統籌安排干部職工休假。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干部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工資報酬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上海:認真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2018年7月,上海市委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要求重視干部身心健康,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豐富文體生活,認真落實帶薪休假、療休養、年度體檢等制度,對家庭確有困難或遭受重大變故的,加大幫扶力度,及時給予組織關懷,推動干部心情舒暢地工作。
山東:領導干部要帶頭落實帶薪休假政策
2018年7月21日,中共山東省委印發《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其中規定:
關注干部身心健康。落實帶薪休假政策,各級領導干部帶頭,做到應休盡休,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按照規定發放年休假工資報酬。
認真執行國家工時制度,對經批準確需在工作日之外加班、值班的,按照規定予以調休,不能調休的給予加班誤餐補助。
年休假小貼士
1、年休假的享受條件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
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約定的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規定的年休假天數、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高于法定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約定或者規定執行。
2、哪些假期不計入年休假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員工的休息日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均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3、需要另外支付2倍工資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的,經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對職工本年度內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按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即另行支付日工資收入的200%)。
4、只需要支付正常工作期間工資
若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無需另外給付日工資收入200%的報酬,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即可。
5、什么情況下不能享受年休假
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職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