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北京市委批準,北京市紀委監委對房山區政協原副主席劉勝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劉勝國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申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
劉勝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其收受黑惡勢力錢款,為黑惡勢力謀取利益、充當“保護傘”的違紀違法行為性質惡劣,屬涉黑涉惡腐敗,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劉勝國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