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檢網站消息,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副書記、理事長楊阿麟(正廳級)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向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阿麟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楊阿麟利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主任、理事長的職務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其妻子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其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經責令其說明來源,仍有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