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非法“占中”案中,被稱為“占中九丑”的9名被告已于4月9日全部被判有罪,每人都有一到兩項不等的罪名成立。24日,香港法院裁定9人刑罰結果,非法“占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被判有期徒刑16個月。
綜合“香港電臺”等港媒4月24日報道,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當天上午對非法“占中”發起人戴耀廷等9名“占中”案被告宣布刑罰結果:
法院公布,對非法“占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2人的“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判處有期徒刑16個月。至于非法“占中”另一發起人朱耀明,則緩刑2年。
截至上午11時30分,法院尚未公布其他6名被告的具體刑期,但對需進行腦補手術的被告陳淑莊,獲準押后其至6月10日判刑。
資料照:朱耀明(左)、戴耀廷(中)、陳健民(右)(圖片來源:香港《文匯報》)
法官當時裁定,這9名被告全部有罪,其中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三人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期間在香港共同串謀并與他人串謀,在中環對公眾造成妨擾,構成“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另外,法庭裁定,戴耀廷等8名被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陳淑莊等5名被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
在24日刑期結果宣判前,戴耀廷曾在庭外聲稱一定會就控罪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而在非法“占中”案9名被告9日被判有罪后,“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前港督”彭定康、德國國會轄下“人權委員會”主席等一些外國勢力開始為9人“叫屈”。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9日回應稱,嚴格講這是中國內部事務。
陸慷說,當年持續了79天的非法“占中”嚴重沖擊了香港特區法治,對香港的繁榮穩定、對特區公眾的正常生活秩序都帶來了嚴重損害,“我相信這樣的情況發生在任何其他國家和地區,政府做出維護公眾正常生活秩序的決定,應當是無可非議的”。中央政府堅定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懲治非法“占中”的主要組織者和策劃者,“把這個片面理解為‘對香港特區社會自由造成損害’,是毫無道理、毫無根據的”。
另外,針對臺陸委會在非法“占中”宣判一事上的言論,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也在4月10日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擾亂社會治安和妨礙公共利益,理應受到法律的處罰。反觀臺灣,貪污犯逍遙法外,打砸搶者造反 有理,所以陸委會實在沒有資格在這里說三道四,信口雌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