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房住不炒”的要求,3月15日正式施行的《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已經“滿月”。這個政策目前的執行情況如何?群眾最關心的是哪些問題?未來還有哪些舉措?4月18日,本報記者專訪了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
“3月15日實施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公積金貸款新政,經多渠道宣傳、解讀,《實施細則》得到有效落實?!背啥甲》抗e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新政的推出進一步落實了國家對房地產宏觀調控的“房住不炒”要求、精準支持剛需購房職工貸款,更好地引導職工理性選擇住房消費,促進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從近期貸款數據看,剛需購房公積金貸款仍是支持的重點,首套房貸款占比達到92%以上。
據介紹,目前群眾關注度較高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異地貸款方面,取消了異地貸款職工需具有成都市戶籍等規定,享有與本市繳存職工同等貸款權益;落實國家對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房住不炒”和部委文件精神,調整償還能力還貸比、認房認貸等;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增強職工誠信意識,增加的不良信用不予貸款情形等。
下一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進一步優化貸款政策,積極研究符合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時間“雙掛鉤”的貸款政策,體現貸款權力與繳存義務對等的原則,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同時,調整優化服務方式和辦理流程,提高服務效率和職工辦事體驗。(記者 文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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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六大變化
——擴大了公積金貸款對象。只要在成都市連續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含個人自愿繳存者)及異地繳存職工均能進行貸款。
——增加了累計公積金貸款次數。借款申請人首次公積金貸款結清后,可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但公積金貸款累計次數不超過兩次。
——嚴格“認房認貸”標準。對“有一套住房但無未結清的住房貸款”“無住房但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有一套住房”和“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且為同一套住房”的情形,認定為第二套住房;對“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有兩筆及以上未結清的住房貸款”和“有一套住房,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且非同一套住房”的情形,認定為第三套住房。
——調整了逾期記錄應用的規定。重點關注近兩年內出現的逾期情況,采取拒貸或提高其最低首付款成數的措施,以控制貸款風險。
——放寬了貸款年限的計算。調整后貸款期限為30年,貸款到期日變為了“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后5年”。
——調整了收入還貸比。借款人當筆貸款月還款額不得高于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70%,變為了償還住房貸款月還款額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