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宣布涉及廣大市民民生的兩項標準啟動調整。其中,從7月1日起,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由2120元上調為2200元。同時,從本月起,失業保險金在現行基礎上每檔上調170元。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為保障職工基本生活,根據《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要求,經北京市委、市政府批準,從7月1日起,北京市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工資標準。
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120元調整到2200元,增加8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確定為24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確定為56元/小時。
據了解,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我國一項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最低工資標準是國家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強制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報酬。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每年會隨著生活費用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經濟發展水平的變化而由當地政府進行調整。今年以來,重慶、上海、陜西等地已經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31個省市中,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江蘇、浙江6個省市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元。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為全國最高,達到2480元。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方面,北京、天津、上海、廣東等4省份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均超過20元。
同時,從本月1日起,本市失業保險金每檔將上調170元。市人力社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考慮到今年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實際,其中,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706元;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733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760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787元;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8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