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6月15日電記者從吉林省檢察機關了解到,近日,吉林省白山市政協原副主席、白山市交通運輸局原局長、黨委書記王延生涉嫌受賄罪、單位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吉林市人民檢察院向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吉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延生在擔任白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作為國家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代表單位向他人索要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國家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單位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記者周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