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評論員 朱昌俊(四川)
近期曝光的幾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揪心,落實最高檢一號檢察建議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再次凸顯。對此,近日,最高檢態度堅決——一號檢察建議要“沒完沒了”抓下去。
7月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在河北省石家莊市新華區檢察院調研時,專門就落實一號檢察建議召開專題座談會。檢察日報全媒體記者 程丁 攝
所謂“一號檢察建議”,是指2018年10月19日,最高檢向教育部發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書》,它主要是針對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執行不嚴格、教職員工隊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兒童和學生法治教育、預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問題提出的建議。在近期多起侵害女童事件被曝光的背景下,最高檢強調“一號檢察建議要‘沒完沒了’抓下去”,其指向性和針對性不言而喻。
公開數據顯示,2018年1月至今年4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5.42萬人,起訴6.76萬人。而3月1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披露的最新數據顯示,性侵案件與去年同比上升30%。由此可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近年來雖然引發全社會的關注,但是其形勢依然不容樂觀,這遠不只是發出一份建議就能夠“藥到病除”的,“長期抓、繼續抓”很有必要。
至于如何抓,無非是事前預防與事后懲戒雙向發力。在事前預防方面,比如加強性教育普及,讓家長、教師、孩子對于侵害兒童行為都應有更多的警惕和預防意識。另外,今年初,最高檢還透露將聯合有關部門積極推動把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查詢,設置為教師資格申請和教職工招聘的前置程序。
事后懲戒方面,最高檢在實際案例中,確立了無身體接觸猥褻行為與接觸兒童身體猥褻行為同罪追訴原則,發出了嚴懲信號。
而在落實具體的措施之外,當前最需要做的還是要推動侵害兒童犯罪的信息披露和案件處置的正常化、公開化。
我們注意到,不少有關此類行為的曝光,多系網友或者家長的舉報。一些案件在正式被處理前,都往往經歷了一個網絡傳播發酵的過程。這里面的原因,個別可能是因涉案者的個人權勢企圖“操縱”案件的處理,以實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些也不排除是一些地方政府和學校將此類現象視為對地方和學校的“抹黑”,而不愿意曝光。
不管哪種原因,這層籠罩在案件處理上的“霧霾”,都與嚴懲侵害兒童犯罪的社會共識與司法規定相沖突。一如最近曝光的新城控股原董事長侵害女童一案,輿論的一個重要關切,就是擔心作惡者是否會因其個人權勢而被輕縱。
侵害兒童犯罪雖然極其惡劣,對于受害者的隱私保護與心理疏導也應該有標準化、科學化的配套保障體系,但這與案例的公開處理、與正常信息的披露并不矛盾。相反,案件處理、信息公開越是“曖昧”,越容易為不正當的“私了”、輕縱埋下隱患,繼而助長作惡者的底氣。要將一號檢察建議“沒完沒了”抓下去,就應該突破這種社會性阻力,讓所有案件都依法依規公開處置,置于標準化的處置流程之中,徹底壓縮“暗箱操作”的可能。
當然,一號檢察建議提出的保護,不僅僅是防性侵,諸如食堂安全、校園霸凌等等都在此列。但此類工作也同樣如此,該落實的前置性預防措施要落實,而在事發后,相關的信息披露和處理也應該以公開換公正,接受社會監督,以此既打消責任者、作惡者的僥幸心理,也倒逼治理關口前移,真正讓所有伸向孩童的黑手、在孩子身上“打主意”的行為都無處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