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上海市閔行區原副巡視員張有為(副局級)涉嫌受賄一案,由上海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該案已由上海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向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有為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上海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在起訴書中指控: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張有為先后利用擔任上海市閔行區原諸翟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原華漕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委書記,虹橋鎮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