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7月29日電(記者夏軍)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29日發布消息稱,日前,經自治區黨委批準,自治區紀委監委對桂林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鄒長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并對其采取留置措施。
經查,鄒長新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對其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接受請托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鄒長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