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紀委省監委獲悉,近日,臺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祥榮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省委批準,省紀委省監委對陳祥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經查,陳祥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黨性原則,與他人串供、轉移涉案物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規享受臨時周轉住房;隱瞞不報本人及家屬以他人名義持有的大額股票情況;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獲取巨額收益;道德敗壞,生活糜爛;與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大搞權錢交易,在企業上市、土地出讓、房產開發等方面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祥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陳祥榮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臺州市第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審查調查期間,陳祥榮在其撰寫的懺悔材料中剖析自己忘記了初心、忘記了領導干部的身份,淪為了金錢的奴隸,最終突破了紀律的底線和法律的紅線,在追憶反思時悔恨交加。陳祥榮表示,對不起組織、對不起家人。
【浙江新聞+】陳祥榮簡歷
陳祥榮,男,漢族,1962年10月出生,浙江溫嶺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5.08-1987.05 三門縣健跳鎮團委副書記、六敖區(健跳鎮)團委副書記、書記、健跳鎮黨委委員
1987.05-1991.05 三門縣團委副書記、書記
1991.05-1992.01 三門縣黨的工作達標領導小組副組長(正科級)
1992.01-1992.05 三門縣沿江區委書記、人大主席
1992.05-1993.06 三門縣浬浦鎮委書記
1993.06-1994.12 三門縣計經委副主任、黨組書記、主任
1994.12-1997.12 天臺縣委常委、宣傳部長
1997.12-1998.09 天臺縣委常委
1998.09-2000.07 臨海市委常委、組織部長(期間1997.05-1998.12省委黨校經濟學專業研究生班脫產學習)
2000.07-2001.02 臨海市委副書記、組織部長
2001.02-2005.06 臨海市委副書記
2005.06-2011.06 臺州市椒江區委副書記、代區長、區長
2011.06-2011.11 臺州市椒江區委書記、區長
2011.11-2015.02 臺州市椒江區委書記
2015.02-2016.11 臺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椒江區委書記
2016.11-2019.06 臺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9.04-2019.09 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2019.09 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