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歷史交匯期的關鍵時間節(jié)點,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論斷、新提法,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
“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這次全會提出的這一重要思想,充分體現(xiàn)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tǒng)攬國家治理大局、推進社會治理的高超智慧,彰顯了與時俱進、開拓創(chuàng)新的理論品格。從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制”的任務,到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再到此次全會部署建設社會治理共同體,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斷推進社會治理領域的理論、制度和實踐創(chuàng)新,確保了我國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更加完善,社會大局保持穩(wěn)定,基層活力不斷迸發(fā)。
準確理解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之間的關系,對于廓清概念、提高認識大有裨益。一方面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國家治理包含經濟、政治、文化等各個方面,這其中,社會建設得好不好、運行秩序行不行,直接關系到老百姓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關系到國家治理的成敗。另一方面,社會治理的創(chuàng)新也能夠促進國家治理進步。社會治理處理的大多是具體問題,貴在因地制宜,在中國的改革大邏輯中,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相得益彰,正是在“摸著石頭過河”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社會治理方案,開辟了行之有效的國家治理路徑。
有了這樣的認識,就更能理解社會治理共同體的重要意義。客觀來說,推動構建社會治理共同體,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大勢所趨。當前,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fā)展、人口加速流動,社會進入了風險高發(fā)期、矛盾凸顯期。面對這樣的現(xiàn)狀,靠政府單打獨斗遠遠不夠,靠“頭痛醫(yī)頭腳痛醫(yī)腳”的老辦法也不行,必須增強系統(tǒng)性思維、形成各方參與的合力。這次全會提出“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意味著每個人都是社會治理的責任人、獲益者,必須有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的共同體意識。
意識提升只是第一步,關鍵要落到行動。建設社會治理共同體,首先就要加強創(chuàng)新。上世紀60年代,浙江省諸暨楓橋鎮(zhèn)就誕生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zhèn),矛盾不上交”的“楓橋經驗”,成為社會治理的寶貴經驗。如今,無論是北京實施的“街鄉(xiāng)吹哨、部門報到”改革,還是上海利用大數(shù)據(jù)打造“城市大腦”破解社會治理難題,這些創(chuàng)新舉措,擦亮了“楓橋經驗”的時代特色,不失為互聯(lián)網時代社會治理的有益嘗試。社會不斷發(fā)展,矛盾總會層出不窮,老辦法解決不了新問題,治理方法也必須與時俱進。
進一步來看,建設社會治理共同體,還要在制度化、規(guī)范化、專業(yè)化上下功夫。具體來說,就是要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有效機制,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健全公共安全體制機制。既解決好實際問題,也要立足長遠形成機制性辦法。唯有把制度的堤壩筑得更牢一些、法律的籬笆織得更密一點,才能讓社會治理朝著長治久安邁進,才能確保人民安居樂業(yè)、社會安定有序,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而這,也是治理現(xiàn)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