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準(zhǔn):尹弘同志任河南省委委員、常委、副書記,免去其上海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wù)。
另悉,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12月6日決定,任命尹弘為河南省副省長、代理省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