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依法對張加愛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作出一審判決。張加愛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販賣、制造毒品罪,行賄罪等10項罪名,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柳州中院院長文秋德當庭宣判:張加愛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偽造公司、人民團體印章罪,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故意傷害罪,行賄罪,販賣、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并罰決定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另外一名組織者、領導者覃春團,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偽造公司、人民團體印章罪,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故意傷害罪,行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判處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該組織另外9名成員,也分別被判刑。
羅紅海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數罪并罰決定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韋祖磊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數罪并罰決定判處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張忠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偽造公司印章罪,數罪并罰決定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張加芬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偽造公司印章罪、洗錢罪,數罪并罰決定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韋海露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數罪并罰決定判處有期徒刑9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覃天鋪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數罪并罰決定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2萬元。
黃如銳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數罪并罰決定執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2萬元。
梁獻竹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數罪并罰決定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2萬元。
羅五貴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數罪并罰決定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