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石景山區召開區領導班子會議,會上宣布了市委關于李新、陳之常同志職務調整的決定。
經市委研究決定:李新同志任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委員會委員、常委、副書記,免去陳之常同志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委員會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另有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