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省紀委監委對廣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柯珠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柯珠軍政治上蛻變,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私自留存涉及紀律審查方面的資料;紀法意識淡漠,毫無敬畏之心,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為謀私的工具,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錢款、車輛,大肆進行權錢交易,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私營企業主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柯珠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柯珠軍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廣州市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柯珠軍簡歷
柯珠軍,男,漢族,1965年2月出生,廣東雷州人,大學學歷,法學博士,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
2002年5月 任廣州南沙開發區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主任;
2002年10月 任廣州南沙開發區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臨時紀委副書記、臨時黨委委員;
2002年11月 任廣州南沙開發區建設指揮部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臨時紀委副書記、臨時黨委委員;
2005年8月 任廣州南沙開發區建設指揮部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臨時紀委副書記、臨時黨委委員,南沙區委常委、區委辦主任;
2006年9月 任廣州市天河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
2009年12月 任廣州市紀委常委、秘書長(市正局級);
2013年12月 任廣州市紀委副書記;
2014年2月 任廣州市紀委副書記、廣州市監察局(廣州市預防腐敗局)局長;
2017年1月 任廣州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秘書長;
2018年1月 任廣州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2019年7月 被免去廣州市政協黨組成員職務;
2019年9月 被免去廣州市政協副主席職務。
(廣東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