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批準,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副巡視員張東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東兵喪失理想信念,毫無政治意識,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隱匿證據,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安排下屬單位支付,違規兼職取酬;生活腐化墮落、道德敗壞;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張東兵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張東兵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張東兵簡歷
張東兵,男,漢族,山東寧津人,1959年1月生,大專學歷,1976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6.08-1977.12 輪臺縣策達雅公社接受再教育;
1977.12-1980.12 西安地質學院地球物理專業學習;
1980.12-1983.04 新疆地質三大隊干部;
1983.04-1993.05 巴州建筑設計院干部(其間1992.08-1993.05掛職任和靜縣經委副主任);
1993.05-1996.08 任巴州建筑設計院院長;
1996.08-1998.04 任庫爾勒市委副書記;
1998.04-2001.11 任巴州建設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01.11-2005.12 任巴州政府副秘書長、州建設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05.12-2006.11 任巴州政府黨組成員、副州長,州建設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06.11-2016.12 任巴州副州長;
2016.12 巴州政府副巡視員(副廳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