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地質調查局原黨委書記蔣錚(副廳級)涉嫌受賄罪、重婚罪一案,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向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蔣錚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6年至2016年期間,蔣錚在擔任云南省國土資源廳礦產開發管理處處長和云南省地質調查局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請托人在礦業權審批、礦業權申請代辦、礦山開采勞務分包、土地整理工程量復核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蔣錚在合法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長期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