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捐贈人不得通過慈善組織、紅十字會定向捐贈其利害關系人】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司14日發布工作指引,要求慈善組織、紅十字會對受贈物資嚴格把關,確保來源合法、符合標準、安全有效、精準發放。不允許捐贈人以定向捐贈的名義指定其利害關系人作為受益人。
指引強調,慈善組織、紅十字會應合理分配使用捐贈款物。除定向捐贈外,重點支持湖北省特別是武漢市等疫情嚴重地區,同時與疫情防控定點診療醫院等接收單位有效對接,做到“快進快出、物走賬清”,第一時間將捐贈款物送到疫情防控工作一線,防止捐贈款物積壓。
指引明確,慈善組織、紅十字會接收的定向捐贈物資,應按捐贈人意愿委托送達或由捐贈人直接送達最終使用單位。對于可以直接送達最終使用單位的非定向捐贈物資,由慈善組織、紅十字會協調捐贈人直接送達最終使用單位或指定地點。(記者孫少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