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北京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北京市立法強化機動車和挖掘機、推土機等非道路移動機械“移動源”污染防治。同時,還將對未完全統計的“移動源”柴油機械進行核查。《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起實施。
移動污染源是北京市PM2.5最主要來源。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已達636萬輛,是全國機動車保有量最高的城市。此外,外埠進京貨車日均約3萬輛次,長期在京使用的外埠客車有100余萬輛,各類非道路移動機械4萬至6萬臺。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等“移動源”排放占比達45%,已成為北京PM2.5的首要來源。
據介紹,條例中所指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是指裝配有發動機的移動機械和可運輸工業設備,包括工程機械、農業機械、材料裝卸機械、機場地勤設備等。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于建華表示,北京市將對排放超標機動車納入黑名單,同時也將建立重型柴油車的在線監控平臺,還將對超標數量集中的品牌或類型有針對性地溯源至生產廠家,從源頭治理角度保證空氣質量。
此外,作為京津冀三地同步立法的法律法規,條例的制定還將促進京津冀三地協同治理大氣污染,打好“藍天保衛戰”。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主任王榮梅表示,立法協同為京津冀三地協同發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形成制度合力。此次條例京津冀三地將同時于今年5月1日起實施,在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方面進行區域協同聯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