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陜西省委批準,陜西省紀委監委對西鄉縣委原副書記、縣長李耕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任用、征兵入伍等方面,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犯罪。
李耕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背棄初心使命,權力觀念扭曲,收錢辦事、來者不拒,紀律底線失守,為官不廉、踐踏紀法,將手中的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耕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