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等新入職人員原本應先多預扣個稅次年再退稅,今后他們當月就可以直接少扣一些個稅。記者昨天獲悉,國家稅務總局出臺新規,當年新入職人員個人所得稅在預扣預繳階段的稅收負擔開始減輕。
這次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關于完善調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規定對一個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月份數計算累計減除費用。
51社保首席財稅專家庚鑫告訴記者,以大學生小張為例,其今年7月畢業后進入某公司工作,當公司發放7月份工資并計算當期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時,其當月可減除費用為3.5萬元(7個月×5000元/月),8月可減除費用為4萬元,至當年12月時可減除費用已達6萬元。
由于新入職大學生收入通常不會太高,按新規預扣預繳個稅時,繳稅額會相對較小甚至可能無需繳稅,從而減輕其資金支出壓力。
按照過去的方法,只工作了半年的小張在次年進行個稅年度匯算時,其整體可減除費用依然為6萬元,所以其有可能會獲得退稅。
“從過去可能出現的先扣稅后退稅,再到如今的直接少扣稅,雖然個人的納稅總額基本保持不變,但對于收入較低的新入職人員來說,新政還是幫助其增加了當月收入的現金流。”庚鑫說。
稅務總局方面也表示,如果納稅人僅是在新入職前偶然取得過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也可適用該規定。據了解,該公告7月1日起已開始施行。(記者 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