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近日公布《關于對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有關安排進行公示的公告》,明確今年擬分批將76項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2017年9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向社會公布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共包括140項職業資格。這140項職業資格包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和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9項,含準入類36項,水平評價類23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81項,含準入類5項,水平評價類76項。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明確了國家職業資格范圍、實施機構和設定依據,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目錄之內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
一批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
職業資格退出目錄安排
2020年7月,人社部明確,擬分批將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的14項職業資格(涉及29個職業)擬于9月30日前第一批退出;
其他部門(單位)組織實施的66項職業資格(涉及156個職業)擬于12月31日前第二批退出;
與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關的職業(工種)擬依法調整為準入類職業資格↓↓↓
不是取消
相應職業和職業標準
人社部在《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職業資格目錄有關政策的解讀》中指出,推動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不是取消相應職業和職業標準,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評價,而是由資格評價改為技能等級認定,改變了評價發證主體和管理服務方式,主要實行“誰用人、誰評價、誰發證、誰負責”,政府主要做好開發職業標準等公共服務,對評價主體進行監管和服務工作。
建立更加符合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政府與市場關系更科學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真正發揮用人主體作用和社會組織作用,充分發揮市場評價指揮棒作用,更好支持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為技能人才成長成才提供更加廣闊的天地。
為何減少取消
職業資格許可
我國自1994年實施職業資格制度,二十多年來,職業資格制度不斷發展并逐步完善,對提高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員素質、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
與此同時,這一制度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集中表現為考試太亂、證書太濫:有的部門、地方和機構隨意設置職業資格,名目繁多、重復交叉;有些機構和個人以職業資格為名隨意舉辦考試、培訓、認證活動,亂收費、濫發證,甚至假冒權威機關名義組織所謂職業資格考試并頒發證書;一些機構擅自承辦境外職業資格的考試發證活動,高額收費等,社會對此反應強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