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2020年8月12日,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書法家協會原分黨組書記、副主席趙長青受賄一案。德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趙長青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德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趙長青先后利用擔任中國書法家協會分黨組書記、副主席、秘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獲批中國書協會員、當選中國書協理事、協調工程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86萬余元,依法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趙長青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趙長青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被告人親屬及社會各界群眾共計10余人旁聽了庭審。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