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高檢加強刑案辦理流程監控 重點解決不規范不完備不及時問題
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印發《人民檢察院刑事案件辦理流程監控要點》,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刑事案件辦理的監督管理,深化流程監控工作,促進嚴格、公正、規范司法。
最高檢案件管理辦公室負責人介紹,流程監控是案件管理的一項基礎職能,也是強化案件辦理過程控制的重要途徑,通過對司法辦案全程、同步、動態監督,增強嚴格規范司法的剛性約束,對于強化內部監督制約,有針對性地防范和糾正司法辦案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具有重要作用。
要點共11章274條,圍繞檢察機關直接受理偵查案件、審查逮捕案件、審查起訴案件等各類刑事案件的辦案程序,從辦案期限、強制措施、涉案財物管理等方面設置重點監控事項,涵蓋刑事案件辦理的主要流程和關鍵節點,除一般性監控事項外,突出細化了新形勢新任務下的流程監控重點事項。充分尊重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明確流程監控的對象為案件程序性內容,重點解決辦案流程不規范、不完備、不及時等問題。
圍繞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任務,要點明確了相應重點監控內容,比如注重對檢察官辦案的規范性進行監控,根據檢察官權力清單重點監控是否由檢察官辦案組或者獨任檢察官辦理,作出的決定是否在其職權范圍內。
圍繞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帶來的新變化,要點設專章規定了檢察機關直接受理偵查案件的監控事項,比如針對辦案期限、強制措施、文書制作等重點問題,明確了具體的監控事項和要求。
圍繞捕訴一體辦案模式新要求,要點明確了相應重點監控內容,比如明確了捕訴一體辦案模式下的案件承辦確定機制,除復議、復核改變不批準逮捕、不起訴決定等情形外,對同一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原則上應當由同一檢察官或者檢察官辦案組負責。
要點還緊緊圍繞刑事檢察重點工作,明確相應重點監控內容,比如細化了認罪認罰案件的程序性監管,重點監控當事人訴訟權利保障、值班律師權利保障等事項。(記者 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