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南充市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一批人事任免。根據南充市人民政府市長吳群剛提名,決定免去:
劉作鴻的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南充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
黃志權為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南充市公安局局長。
根據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楊敏提名,免去:
龔曉虎的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任命:
劉偉為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10月20日,南充市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一批人事任免。根據南充市人民政府市長吳群剛提名,決定免去:
劉作鴻的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南充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
黃志權為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南充市公安局局長。
根據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楊敏提名,免去:
龔曉虎的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任命:
劉偉為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