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紀委監委10月27日發布通報稱,山西省呂梁市委原副書記吳志國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日前,經山西省委批準,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呂梁市委原副書記吳志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吳志國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紀律,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以及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在企業經營、融資借款、職務提拔和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吳志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吳志國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吳志國,男,漢族,1953年11月生,山西省呂梁市離石區人,大學學歷,1971年9月參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9年7月,任呂梁市委常委、副市長;2012年4月,任呂梁市委副書記、副市長;2012年7月,任呂梁市委副書記;2013年12月退休。(記者 劉揚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