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貴安新區管委會原副主任、原黨組成員鄧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鄧波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違反群眾紀律,違規向企業攤派費用;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包;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參與賭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違反相關規定,濫用職權,致使國有資產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鄧波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涉嫌受賄和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鄧波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鄧波簡歷
鄧波,男,漢族,1972年10月生,四川成都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5年6月參加工作,1997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1年9月至1995年6月,在貴州工學院冶金系鋼鐵冶金專業學習;
1995年6月至2001年9月,先后任貴州省修文縣鄉企局工作員、修文縣政府辦秘書、修文縣政府辦副主任;
2001年9月至2006年11月,先后任貴州省修文縣扎佐鎮黨委副書記、書記、鎮長;
2006年11月至2008年11月,任貴州省修文縣政協副主席、扎佐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8年11月至2011年12月,先后任貴州省修文縣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
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任貴州省修文縣副縣長;
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任貴州貴安新區管委會社會事務管理局副局長;
2013年2月至2013年5月,任貴州貴安新區管委會社會事務管理局局長;
2013年5月至2013年6月,任貴州貴安管委會社會事務管理局局長、貴安新區土地收購儲備中心主任;
2013年6月至2014年7月,任貴州貴安新區土地收購儲備中心主任;
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任貴州貴安新區土地收購儲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
2015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貴州貴安新區經濟發展局(投資促進局、交通運輸局、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5年10月至2017年7月,任貴州貴安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7年7月至2017年8月,任貴州貴安新區管委會副主任;
2017年8月至2020年4月,任貴州貴安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2020年4月,免去貴州貴安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職務。
(貴州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