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婁底市委原書記龔武生(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邵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龔武生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邵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8年至2020年,被告人龔武生利用擔任永州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市委副書記、市長,婁底市委書記,省委辦公廳正廳級干部等職務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醫藥業務拓展、房地產項目開發、工作調動、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