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公安局發布了《關于在戶籍派出所設立“公共戶”的工作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在北京戶籍派出所推動設立“公共戶”,五類符合條件的居民可以申請在“公共戶”落戶,“空掛戶”“無處落戶”等難題有望得到解決。哪些居民可以遷入“公共戶”?“公共戶”居民與普通戶籍居民有何不同?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基層工作總隊常住人口管理大隊戶政管理中隊中隊長李雅林表示,《關于在戶籍派出所設立“公共戶”的工作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了符合遷入“公共戶”的五類人群范圍。她介紹:“第一類是因房屋產權交易,戶口需遷出的;第二類是婚姻有變化的,離婚或其他情形,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也沒有合法產權住房的;第三類是從原單位離職,需要他把戶口遷出,他現在有單位,但現單位集體戶又無法落戶的;第四類是房屋所有權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權發生變化的;第五類是新生兒的情形,比如父母都是‘公共戶’,或者一方是本市‘公共戶’,另一方是外省市的,可以在‘公共戶’里申報出生。”
而針對群眾反映眾多的“空掛戶”問題,李雅林表示,“空掛戶”這種戶口形態,將隨著雙向強制遷移辦法的落地而解決。她說:“‘公共戶’的政策實際上有雙向強制遷移的性質。一方面,屬于以上五類情形的,我們可以把你遷到‘公共戶’來;另一方面,本人及其親屬和配偶名下有產權住房的,公安機關通過核實確認之后,在告知無果的情況下,我們也可以將你遷過去。”
李雅林強調,“公共戶”設立后,未來二手房交易市場中“一房兩戶”的現象也會隨之減少。她表示:“‘公共戶’出來之后,新的房主是有權去伸張自己的相關權益的,他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將滯留在自己產權房屋上的戶口遷出。‘一家兩戶’是特定情形下的一種戶口管理形式。應該說,‘公共戶’管理形式出現后,‘一房兩戶’的問題應該會慢慢被解決。”
在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看來,“公共戶”的設立以及雙向強制遷移辦法的落地,能起到規范二手房交易市場的作用,尤其是對學區房買賣中的新業主更有利。他說:“老業主承諾戶籍遷出,但是因為戶籍遷出肯定要在房產交易過戶之后,導致對于老業主的約束力有可能只是一定的違約金,一年罰5萬塊錢到8萬塊錢,但對于一些學區房來說,違約金有可能不足以支撐新業主的損失。按照過去的條文是沒有辦法強制遷出的。但是有了新政策,會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新業主的權益。”
李雅林表示,從公安系統看,公共戶與普通北京戶口沒有任何區別,但在例如上學政策上的區別,則需要相關部門的進一步解釋。張大偉分析認為,可以把“公共戶”看作是一個轉移戶籍前的寄存地,它應該不會占用區域內屬于別人的資源。“它肯定是鼓勵交易雙方按照合同辦事,你既然賣了房子,而且你在合同中承諾了遷移戶籍,那就不會把你的戶籍留到公共戶里享受公共資源。即使占資源,也是公共服務的資源,而不是占原業主的資源,也就是跟原來的房子不發生關系了。”他說。
張大偉進一步解釋,“公共戶”起到的是規范作用,所以對房屋交易端不會產生任何影響。“對于市場的影響來說,就是規范交易,但是對于房產的交易端沒有什么影響。”
征求意見稿在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間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李雅林表示,公共戶的遷入遷出,辦理很便捷,不會對居民產生不必要的麻煩,“不牽扯跨區等問題,公民自己申請。”(總臺央廣記者 張浩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