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月12日,泰國總理巴育在內閣會議上決定,向受疫情影響的自由職業者和臨時性工作的民眾發放每月3500泰銖(約合約760元人民幣)的救濟金,為期兩個月。
救濟金發放對象沒有固定工作和基本就業保險,泰國政府希望通過發放救濟金的方式緩解第二波疫情給泰國低收入民眾帶來的生活困難。(總臺記者 陳林聰)
當地時間1月12日,泰國總理巴育在內閣會議上決定,向受疫情影響的自由職業者和臨時性工作的民眾發放每月3500泰銖(約合約760元人民幣)的救濟金,為期兩個月。
救濟金發放對象沒有固定工作和基本就業保險,泰國政府希望通過發放救濟金的方式緩解第二波疫情給泰國低收入民眾帶來的生活困難。(總臺記者 陳林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