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施行的長江保護法規定:“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長江口規定區域等重點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那么,長江邊的垂釣愛好者可以松口氣了,因為他們依然可以在規定時間和規定水域盡享“孤舟蓑笠翁,獨釣寒江雪”的樂趣。
然而,長江十年禁漁期間,釣魚卻引發了一些問題和困惑:貌似垂釣、實質為生產性捕撈的行為屢禁不止,破壞漁業資源的“打擦邊球”式釣魚行為如不能得到約束限制,就可能呈愈演愈烈之勢。比如,用養殖泥鰍作餌、專釣兇猛肉食性魚類的“泥鰍黨”,可直接破壞一片水域的生態平衡;一根釣線上綁上七八顆掛鉤所形成的串鉤釣法,有時一晚就能釣起七八斤市場價格不菲的“黃辣丁”;在深水區使用“爆炸鉤”釣大魚,魚兒翻騰越厲害,身上掛住的魚鉤就越多,釣起的魚非死即傷……由于一些破壞性釣具、釣法花樣翻新,不少都不在禁用漁具、漁法負面清單管理范圍內,基層執法難度很大。而結合長江保護法的實施,及時完善法規政策,對長江天然水域釣具、釣法實行科學管理,則是當務之急。
花樣翻新的長江之釣
長江流域沿線垂釣愛好者群體龐大,如何規范其垂釣行為、保護魚類資源是一個難題。記者沿江走訪發現,由于一些釣具、釣法未被納入禁用漁具、漁法名錄,基層執法打擊有時面臨“無法可依”的尷尬。
這其中,可視錨魚器是我國這幾年流行的一種新型漁具,由魚竿、視頻監視器、鉤刺等部件組成。其捕魚方式是:通過水下視頻監控,待魚游經鉤刺上方時,將其刺住并捕獲。重慶涪陵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干部陳明介紹,這種釣具釣法捕魚效率很高,對魚類危害大。捕獲的一般是體型較大的魚,被刺的魚無論是被撈起還是逃脫,往往會很快死亡。
西南大學水產學院教授姚維志介紹,重慶禁用和限制類漁具清單是在10年前公布的,可視錨魚器未被納入其中?;鶎訚O政執法人員明知這種漁具、漁法對魚類資源有破壞性,卻難以有效打擊。直到2020年經過司法鑒定,重慶將可視錨魚器認定為武斗竿的一種,列入禁用漁具名單,打擊才有了明確依據。
各地對釣具、釣法實行負面清單管理,但總體來看,漁具禁用清單的更新往往都滯后于釣具的更新。除了可視錨魚器,用養殖泥鰍作餌,釣捕翹殼魚等兇猛魚類的“泥鰍黨”、一線多鉤的串鉤、“爆炸鉤”等新型釣具釣法不斷出現,對長江魚類資源有破壞作用。
光是對魚類有很大傷害的“爆炸鉤”,就有一線8鉤的“大爆炸”和一線4鉤的“小爆炸”等不同分類。但釣魚人使用“爆炸鉤”,就是為了釣大魚,魚兒在水中翻騰越兇,被其他魚鉤掛住的概率就越大。只要上了鉤,一般就跑不脫。
“‘爆炸鉤’、串鉤等新式釣具釣法,明明對漁業資源有破壞,但由于沒有進入禁用漁具清單,查處難度大。”重慶萬州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干部向宏說,一些釣魚人就認為這些不是禁用漁具漁法,時常質疑執法行為。
“一人一竿”落實難
記者采訪發現,目前一些地方實施的漁具、漁法禁用清單除了覆蓋面不夠之外,其對禁用釣具、釣法的表述也不夠科學、規范,不利于規范引導垂釣行為。比如,一些地方的禁用漁具清單中,包含有空鉤延繩釣、武斗竿、密封陣等稱謂,但這些大多是民間俗稱,沒有進行嚴格分類和科學命名,存在表述不規范、界定不嚴謹的問題,有人往往辯稱此類釣具釣法不屬于禁用范疇,增加了執法難度。
“隨著長江十年禁漁的實施,全部漁民轉產上岸,生產性捕撈被禁止。但考慮到沿江垂釣群體數量龐大,如果對長江休閑性垂釣的釣具、釣法沒有切實有效的規范,仍可能對魚類資源恢復造成負面影響,違背十年禁漁的初衷。”姚維志說。
為適應加強、規范長江水域垂釣管理的要求,去年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發出通知,做出原則上只允許一人一竿、一線、一鉤的規定。但基層執法人員反映,該通知僅對規范垂釣行為提供了指導,法律效力還不足。
“如今我們護魚巡邏,遇到最頭疼的問題,就是怎么去規范釣魚行為。”重慶萬州區護魚隊員陳文學告訴記者,很多人在長江邊釣魚都是一人多竿、一線多鉤,釣起不少野生魚類。雖然政府部門要求只能一人一竿、一線、一鉤,但這畢竟不是法律法規。遇到不規范的垂釣行為,也只能勸導,處罰都沒有依據。
現階段,漁政執法、護漁人員發現一人使用多竿、多鉤等垂釣行為,往往只能勸導或者以暫時保管的名義沒收,是否處罰、如何處罰,尚無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堵住長江釣魚的管理漏洞
長江保護法明確規定:長江禁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長江流域省級人民政府加強長江流域禁捕執法工作,嚴厲查處電魚、毒魚、炸魚等破壞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的捕撈行為。”而如何規范長江釣魚行為,有關部門尚未出臺最新規定。
業內人士認為,長江保護法規定對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實行嚴格捕撈管理,這為相關部門和地方制定具體垂釣規范性管理辦法提供了法律支撐。目前農業農村部門對長江釣魚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即規定什么釣具釣法不能釣,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花樣翻新的釣具釣法總是讓逐利者有空子可鉆。采訪中,一些基層執法人員建議,應適應長江十年禁漁的新形勢要求,可以在充分論證、審慎評估的前提下,探索對長江水域釣具釣法由“負面清單”轉為“正面清單”管理,進一步明確“一人一竿”“單餌單鉤”等垂釣要求。
目前的漁業法對禁止使用的漁具、漁法進行了法律規定。姚維志等專家建議,新修訂漁業法時,新增“在天然水域休閑性垂釣允許使用的釣具、釣法,由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為“正面清單”制度的建立打下法律基礎。同時,應當對各類釣具、釣法進行科學規范表述。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探索建立“正面清單”時,要綜合考慮保障垂釣者合法權利和長江魚類資源可持續恢復等關系,進行專業且詳細的文件表達。
姚維志說,既然叫休閑性垂釣,就應準確分析休閑性的科學內涵,明確相關釣具、釣法不能過度破壞長江魚類資源。有專家建議,將可使用的垂釣釣具分為“真餌單鉤”和“擬餌單鉤”兩類;在垂釣方法上,只允許“一人一竿”,各級主管部門應盡快制定具體的垂釣管理辦法。(記者 王金濤、李松、王曉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