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3月23日公布,下月起調整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
為完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政策,合理引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自2021年4月1日起,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執行如下標準:
電視機:14寸及以上且25寸以下陰極射線管(黑白、彩色)電視機,每臺補貼40元;25寸及以上陰極射線管(黑白、彩色)電視機,等離子電視機、液晶電視機、OLED電視機、背投電視機,每臺補貼45元。14寸以下陰極射線管(黑白、彩色)電視機不予補貼。
微型計算機:臺式微型計算機(含主機和顯示器)、主機顯示器一體形式的臺式微型計算機、便攜式微型計算機,每臺補貼45元。平板電腦、掌上電腦補貼標準另行制定。
洗衣機:單桶洗衣機、脫水機(干衣量大于3公斤、小于等于10公斤),每臺補貼25元;雙桶洗衣機、波輪式全自動洗衣機、滾筒式全自動洗衣機(干衣量大于3公斤、小于等于10公斤),每臺補貼30元。干衣量≤3公斤的洗衣機不予補貼。
電冰箱:冷藏冷凍箱(柜)、冷凍箱(柜)、冷藏箱(柜)(50升≤容積≤500升),每臺補貼55元。容積不足50升的電冰箱不予補貼。
空氣調節器:整體式空調器、分體式空調器、一拖多空調器(含室外機和室內機)(制冷量≤14000瓦),每臺補貼100元。(記者 趙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