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新媒體評論員 郭慧巖
5月12日,國常會上確定進一步支持靈活就業的措施,其中包括:研究制定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兜底措施,推動放開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社保的戶籍限制;開展平臺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合理界定平臺企業責任,探索用工企業購買商業保險、保險公司適當讓利、政府加大支持的機制等。
念念不忘必有回響。這些年,隨著平臺經濟、共享經濟等新業態的發展,催生了大量靈活就業人員,快遞員、外賣員等,目前全國靈活就業人員已達到2億人。他們的勞動權利保障問題逐漸顯現。這次國常會的定調,無疑是從國家層面給靈活就業人員們吃了一顆“定心丸”,在一定程度上也回應了靈活就業者勞動保障的緊迫問題,讓“新型”勞動者更多了一份期待與底氣。
拿快遞員、外賣員來說,他們顯然已成為我們日常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們活躍在大街小巷,為我們的生活提供著各種便捷與服務。但據中國社科院針對某地的一項調查顯示,外賣騎手六成以上沒有社保,有的也是自行繳納,或者作為兼職人員由原單位交繳納。
一方面在于,雖然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為勞動者構建了相對全面的保護體系,但由于一些快遞員、外賣員等靈活就業人員與相關平臺的勞動關系不明確,導致他們并不存在“直接的”勞動關系,或者使用勞務外包的方式,降低用工成本。
另一方面,靈活就業者收入不穩定,目前的社保繳費可能超出了他們的承受能力,這也就造成了他們不愿意參與社保的現狀。
比如去年年底,某外賣平臺外賣員送餐途中意外猝死,其家屬追究工傷保險責任時,卻被告知僅可獲得2000元人道主義賠償和3萬元商業意外險賠償;今年,某快遞公司兼職快遞員上班期間突發心源性猝死,事后公司表示該快遞員非正式員工,對此沒有責任。
這樣的“尷尬現狀”,從長遠來看,勢必會影響這一群眾就業增收的重要渠道的發展與人們參與的熱情。其實,無論是傳統職業,還是新就業形態,都應當“應保盡保”,這也符合我國社會保障這基本制度保障的初衷,也是新形勢下解決“就業問題”的內在要求。
而今無論是明確的“兜底措施”還是“推動放開戶籍限制”,抑或是“探索用工企業購買商業保險、保險公司適當讓利、政府加大支持的機制”,都表明在對靈活就業人員的保障問題上已邁出了具有實際意義的一大步。
保障多了,是為了讓人們更安心生活,而不是“橫沖直撞”依仗,尤其對于快遞、外賣行業來說更要注意,平臺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催”“罰”,快遞小哥平日里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要一味拿命換錢。
如何將新型勞動者生活得更體面、更有安全感,的確是一個難題,但辦法總比困難多。現在國家已“出手”,各地也要積極回應,創新探索,讓政策溫度直抵每一位靈活就業人員的心中,讓他們生活得更美好,未來更明朗。